| 关于组织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哀悼活动的紧急通知 | ||
| 发布日期:2008-5-19 作者:未知 阅读次数: | ||
|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的通知要求,请按照《国务院公告》精神组织哀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旗法规定,学校于19日至21日期间对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杆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二、19日至21日期间,学校暂时停止安排娱乐活动。 三、5月19日14时28分,全校师生员工起立默哀,默哀时间3分钟。届时汽车鸣笛,防空警报鸣响。默哀现场要庄严肃穆,届时请着深色正装。 (一)有课师生由任课老师带领学生在上课教室进行默哀。 (二)无课师生到学校南门广场国旗下或在各自学习生活场所就地进行默哀。 (三)在岗教职员工到学校南门广场国旗下或在本单位办公室和工作场所进行默哀。 (四)有会议、活动安排和坚守工作的同志在各自现场默哀。 请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师生员工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中国传媒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 | ||
|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责任编辑:布尔察 添加到收藏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