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院出台意见加强与地方的合作 | ||
| 发布日期:2007-5-7 作者:中国科学院 阅读次数: | ||
| 近日,中国科学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位联合与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与地方加强合作的意见和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支持与地方共建科研单位和创新基地。与地方共同新建10个左右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高技术研发和有区域特色的公益性研究的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共同新建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纳入中国科学院事业法人研究机构序列。在有条件的地区,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高技术研发和促进科学院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转移,联合创建30至50个产业技术研发转化中心和高技术企业孵化基地。 二、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每年与企业联合组织50至100个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产业化项目。在信息、能源、环境等领域,与相关企业共建50至100个高技术研发的联合研究组、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人才双向交流,结合项目合作与共建研发机构,推荐500名左右科技人员担任大型企业集团(包括民营企业)的高级技术职务,吸纳1000名左右企业科技人员到科学院进修或进行客座研究。 三、加强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共建50个左右“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伙伴小组”,其中20至30个发展成为联合实验室。吸纳50个至100个来自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优秀客座研究团组和1000名左右大学教授以及科研机构、企业的高级科技专家到科学院担任客座研究员或高级访问学者。选择前沿领域,在若干大学开设高级科学研讨班。每年与大学联合培养500至1000名研究生和博士后。 为加强科学院与地方合作的组织领导。中国科学院设立了院地合作局,统筹协调与地方的合作工作,并将与地方合作的工作列为科学院所属各单位的工作重点,对合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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