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二) | ||
| 发布日期:2007-5-7 作者: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纲要 阅读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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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实施监督 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强化信息引导,面向企业和公众,积极广泛地组织好规划宣传,及时披露相关政策和信息,给市场主体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 (四)搞好滚动衔接 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积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多角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加强重大战略问题的跟进研究,不断探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为本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和滚动发展规划的研究制订创造条件,促进全市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的有机衔接、逐次推进。 (五)规划实施调整 本规划纲要一经批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按有关程序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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